增值稅為間接稅,其含義是雖然由銷售者繳納稅費,實際上稅費是由購買者承擔的,在商品的售價里面就包含著稅費,由此形成了鏈條式的增值稅。
各種意義上說,增值稅作為我國大稅種之一,決定了我們在申報時必須端正態(tài)度,正確申報。
我們知道,中國境內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貨物、銷售無形資產、不動產、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yè)和個人,是增值稅納稅義務人,需繳納增值稅。那么,有哪些情形無需繳納增值稅呢?
今天小編整理了幾種情形,在此奉上~
第一類:公司是燃油電廠,從政府財政專戶取得了一筆發(fā)電補貼,那么這筆補貼是不是需要作為價外費用,來繳納增值稅呢?
大家都知道,應稅銷售額,指的是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應稅勞務)的時候,向購買一方收取的,全部的價款和價外費用。在這之中,各個燃油電廠從政府的財政專戶取得的發(fā)電補貼不算是應稅銷售額,同樣的也就不需要征收增值稅啦。
第二類:藥品生產企業(yè)向患者提供后續(xù)免費使用的創(chuàng)新藥。
還是那句話,企業(yè)向購買方銷售貨物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屬于應稅銷售額,而公司提供給患者的,后續(xù)免費創(chuàng)新藥,不屬于增值稅中的視同銷售范圍。
第三類: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yè),2019年因為從事科研項目,為此取得了部分中央財政的補貼,是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的,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第四類:公司資產重組過程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是否征收增值稅呢?
納稅人在資產的重組過程中,通過出售、置換、合并、分立的方式,將全部的或者部分的實物資產、負債、勞動力,都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我們需要了解的是,在這其中涉及到的:貨物的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皆不需要征收增值稅。
還有一類:公司將閑置的資金購買非保本理財,取得的投資收益,這類收益既不屬于利息,也不屬于利息性質的收入,也是不需要征收增值稅的。
國家大力實行減稅降費,為企業(yè)發(fā)展帶來了許多的普惠政策,但是企業(yè)在享受這些政策的同時,也要注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按規(guī)享受優(yōu)惠的同時依法納稅,而不是隨性而為。
在此小編要提醒的是,不征收增值稅,不代表不確認收入,仍需正確申報數(shù)據(jù),如果企業(yè)所得稅上不具備免稅收入條件的,也需正確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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