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大,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商標重視了起來,所以想要注冊一個自己喜歡的商標變得越來越困難,但就是在這種商標資源匱乏的狀態(tài)下,有人在注銷商標,還有的就是商標被撤銷,兩者之間只有一字之差,之間有什么區(qū)別呢?
商標注銷與商標撤銷的定義
注銷
根據(jù)《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辦理續(xù)展手續(xù);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xù)展手續(xù)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撤銷
根據(jù)《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撤銷的情況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商標權利人未規(guī)范使用其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主動撤銷;
第二種是商標淪為行業(yè)通用名詞,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撤銷;
第三種是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提出撤銷。
另外,根據(jù)《商標法》的規(guī)定,如果商標屬于禁止注冊條例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的,商標局也會主動宣告該商標無效,其他個人或者單位可向商評委提交申請,宣告該商標無效。
商標注銷與商標撤銷的區(qū)別
1.商標注銷和商標撤銷情況不同
商標注銷是因為申請人主動提出注銷該商標、商標續(xù)展期滿未進行續(xù)展或者商標注冊人死亡或終止;而商標撤銷則是因為商標未進行規(guī)范使用、屬于禁止注冊條例或其他人提出撤銷。
2.商標注銷和商標撤銷行為不同
商標注銷是主動行為,商標撤銷屬于被動行為。
最后小編提醒大家,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失去商標擁有權,商標人都應該要注意切實保護自己的商標合法權益,防止商標侵權行為的發(fā)生。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輸入50個字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您的專屬顧問預計在10分鐘之內與您聯(lián)系,
請保持電話暢通!